一、没有对生意和交易进行区别和界定。
有些法律服务是生意,有些是交易,这是由b端、c端、诉讼、非诉等法律服务的区别造成的,没有高低贵贱,但是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生意要当作生意做,交易要当作交易做,不要把生意当交易,也不要把交易当生意。比如说一些企业客户,是值得我们花时间跟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发展的。再比如刑事案件、离婚案件,更多的就是单次的交易行为。你想在离婚案件当中跟你的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这是不现实的。一个客户如果离两次婚,他比你懂的还多,他第三次离婚一定不用找律师了,甚至他结婚之前都已经想明白了。
二、 不了解客户的支付能力就随意报价。
三、总给客户讲自己做了什么、付出什么,不谈给客户带来的价值和好处。
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尤其在
东莞律师报价阶段不可避免地要对这个案件进行交流,我们更多的要评估价值,更多的跟客户做需求定义,了解客户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目标决定行动方案。甚至我们为企业端的客户服务,首先要搞明白是谁在为你的服务付费。中小型民营企业是什么人?一般是老板。外资企业是什么人?说的直接点儿,在外资企业的服务过程中,你怎么让法务觉得你跟他们的观点和价值观更趋同,甚至比给老板和公司其他部门一致还重要。
四、 看心情报价,报价没有一致性。
五、报价谈判结束时要记得恭喜对方。
很多人并不是真的想赚便宜,但特别喜欢赚便宜的感觉。当
东莞律师报价最后结束的时候,一定要恭喜对方,告诉客户他赢了。如果不是因为某个原因,我不会让步,让客户有一种非常高兴的感觉。大的律师事务所会对报价的调整设置严格的流程,也是增加客户的幸福感。就像我们在去商家买东西的时候,其实可能站在我们对面的就是老板,但是他会说我打个电话给老板。在报价的过程中,永远背后要有一个“老板”,不要觉得自己是老板,老板是永远不要谈价格的。恭喜对方,将会为你的二次成交和后续服务的顺利完成做意想不到的铺垫。
六、不够真诚。
客户仅仅是法律专业不如我们,智商和经验可能都远超过我们。所以和客户打交道一定要真诚,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在商场上摸爬滚打的“千年狐狸”,其实比我们要强。所以还是那句话,我们一定要给客户有赚便宜的感觉,包括委托前、服务中和服务结束后。比如说一个客户咨询了你一件事情,他会第一次就委托你吗,不见得。我的经验是每个老板身边至少都围了三、四个律师,他咨询你一件事情,如果你马上给他出具一个书面的法律服务报告,你的胜算会增加多少?
同样,一个项目做完了,我们一定要给客户一份书面报告,这样你就帮法务节省了很多事情,法务可以直接拿着报告去给老板讲,也可以给老板看。但这份报告一定要会写,怎么样写这个报告就是门学问了,三言两语真的讲不清楚,确实是个经验活。但是客户只要跟你谈完,立即给客户出报告。刚刚有人说出方案直接发给老板,我建议要谨慎,大家不要低估法务的地位。
七、服务结束了,应该是下一个服务的开始。
客户介绍客户是最好的获客方式。所以一个服务结束一定要注意怎么样给客户去总结梳理。比如争议解决案子结束,真诚地提几点关于公司合同流程管理的建议,这样就很好。再比如我们的服务是到判决就结束了,那么关于执行给客户善意的提醒一点内容,客户也会很感谢你,对吧?就是君子不言私利,私利自在其中。我经常劝所有的律师,不要跟客户去争对错。当然我有的时候也理解我们很多青年律师收笔费用不容易,但是我自己做律师的过程中,只要客户提出退费,哪怕只能说出一点理由来,不管这个理由是否牵强,我都会退。既然客户来找你退费了,服务质量没有问题,服务感受也出了问题,而我们这行服务感受比服务质量更重要。
如果你真的打算在这个行业里做一辈子,一定要注意永远不要跟客户发生争吵,永远不要跟客户去争对错。我们给客户提出一个比较高的服务收费,客户认可我们的价值,最后也把费用付给了我们,我们也实实在在给客户提供了服务,物有所值,我们拿的也心安理得,我想这就是最好的报价和最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