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
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故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找出有利的,一审没被法院采纳或被法院故意忽略的量刑情节,证明案件严重程度,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却不必被判立即执行,建议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达到保命的目的。
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死刑是剥夺被追诉人生命的最严酷的刑罚,具有不可逆转性,当今世界各国都对死刑采取审慎态度。获得律师的有效辩护,是刑事被追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死刑刑罚的不可逆性,被追诉人应当有权获得比普通刑事案件更有效的刑事辩护。 一些死刑案件律师辩护“疲软” 在刑事诉讼中,“有效”是刑事辩护的生存之本,对保证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民主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