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辩护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以下是关于律师辩护的一些重要方面:
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律师提出观点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能仅依据被告人的辩解、家属意见等,需深入挖掘案件真实情况,如关注有罪供述是否因非法取证取得、证言是否存在矛盾等。
以法律为准绳: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等进行辩护,不能想当然。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包括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尊重同行,公平竞争;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
认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律师辩护的核心目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独立辩护原则:律师依法独立进行刑事法律服务,不受委托人意志限制,依自己意志和专业判断进行辩护。
保守秘密: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有理、有利、有节:不通过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与司法机关保持良性互动。
不打包票: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作出绝对承诺,因为案件结果受多种因素影响。
不贬损同行:不得贬损其他律所、律师,共同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不诋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法治运行的重要环节,律师应维护其形象,促进司法公正。
主要流程:
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律师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与侦查机关有效沟通,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交不提请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等。
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并递交委托文件,会见嫌疑人,获取起诉意见书,查阅、复制案件材料,制作阅卷笔录;审查证据材料和程序材料,核实证据和程序问题,调查或申请司法机关调查证据;制定辩护方案,依据方案开展辩护工作,可申请检察官主持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等。
审判阶段:庭审前准备质证提纲、发问提纲、辩护意见等,可申请查阅、复制讯问录音录像,考虑是否申请并案审理;庭前会议中做好辩护工作,进行庭前会见辅导;庭审中做好发问、对质、质证工作,参与法庭辩论;庭后根据开庭情况撰写辩护词,对当事人进行庭后关怀,如辅导服刑规范、减刑假释规定等。
技巧和策略:
证据审查与运用:仔细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找出证据中的问题和矛盾,如非法取得的证据可申请排除,对存在疑点的证据提出质疑;同时,善于运用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构建有力的辩护证据体系。
法律适用分析:深入研究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对于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问题,通过合理的法律解释和案例参考,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观点。
庭审表现:庭审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仪态,语言表达清晰、准确、有说服力,尊重法庭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巧妙运用发问技巧,通过对被告人、证人等的发问,引导出有利于己方的事实和信息;在质证和辩论环节,紧扣案件焦点,有条理地阐述辩护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
与当事人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案件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和法律意见,指导当事人正确参与诉讼,使其积极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