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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律师:科普一下解除婚姻关系有哪些相关法律特征?

文章出处:泰如动态 责任编辑: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24-06-12
  ​东莞离婚律师介绍一下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以下是离婚相关法律特征的清晰归纳:

⑴前提条件:

离婚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⑵时间条件:

离婚须是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进行。

⑶程序要求:

离婚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离婚的合意,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一致的离婚合意,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⑷法律后果:

离婚将产生婚姻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这包括夫妻身份关系的终止,以及因夫妻身份而确定的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相互继承的权利、监护关系等的终止。

⑸实质性要件:

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已经作出适当处理。

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适当处理。

⑹特殊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⑺解除障碍:

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抗辩理由,如果对方有法律规定的抗辩理由,请求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

离婚没有障碍,即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主要法律特征,这些特征确保了离婚行为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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