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所介绍律师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1.接待工作
律师助理应做好来访客户及其他客户的接待工作。如果合伙律师不在办公室,应及时与合伙律师联系,并根据指令安排好客户,包括安排休息、等候、地点、茶水、赠送宣传资料等,并可根据合伙律师的要求,做一些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助理接待客户之工作要点:
向客户送达资料,签收资料;交换名片或记下客户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询问并记录客户的要求;茶水;及时通知合伙人(指导老师)。
2.客户上门咨询
(1)询问客户是否与指导老师预约咨询。
(2)如指导老师在事务所正忙,可委婉告知客户稍作等候,并致歉意。
(3)如指导老师外出及时联系,并告知稍作等候或改日会晤致歉意。
(4)根据指导老师指令,代为咨询或记录客户的咨询内容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对客户尊重、热情,衣冠得体、言辞文明,咨询注意方式及措词。
3.客户与律师会晤
为指导律师准备会晤资料及提纲。
安排会晤场所、茶水等。
参与会晤及做好详细记录。
整理、打印会谈记录。
会谈记录要完整、全面并突出重点。
添加茶水,提供纸张笔墨。
4.文本收发管理工作
文本收发工作包括电话记录、收发传真、电脑信息库工作、制作文本、信息库、对字处理工作、格式合同、收发法律文本、收发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