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律师这种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其
东莞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一切言行从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合法权利出发;
(2)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执法公正,铁面无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3)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客观事实,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出庭辩护,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社会主义法制负责;
(4)办案过程中,出以公心,见义勇为,仗义执言,据理力争,不患得患失;
(5)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待人诚恳谦逊。
人民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维护者,作为人民合法的代言人,它的职业道德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能否正确实施,人民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护,坏人坏事能否得到及时的法律制裁,因此,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
人民律师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使自己成为“执法公正,品德高尚”的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