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换位思考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与不同角色的人沟通。在司法工作中,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三者在刑事程序中只是所处角色不同,就目标来说,三者都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完整和司法的公平、公正。
所以刑辩律师要有换位思考的能力,面对辩护人,换位思考能尽力体会和理解他们的心情,引导和安抚他们的情绪;面对检察官,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从而说服审判法官。
二、选准角度
选好辩护角度,是律师们辩护成功的关键,要针对不同的案由,不同的情形,选择合适的辩护角度。
举个例子,假如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这个角度的选择就有失水准,可想而知这样很容易激怒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沟通技巧
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沟通至关重要,这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律师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对律师来讲时间是非常宝贵的,要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有效的工作中,才能产生更大的价值。如果有效沟通,则能事半功倍。
对于刑辩律师而言,良好的沟通能够有效降低律师执业风险,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与家属、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不承诺结果,将案件的可能后果全面告知,降低当事人期待值,但全力以赴争取最好的结果。
在法庭之外,律师还需要通过跟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办案人员的专业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交换案件的材料、推进案件的工作。与办案人员建立联系,既要能够打开专业沟通渠道,还要选择合适的沟通时间,并运用一定的专业沟通技巧,才能与办案人员建立沟通链接,让办案人员不会“不想跟你说话”。
“刑事辩护是一种情怀,因为关乎他人的生命与自由”对于
广东刑事辩护律师来讲,要做到“心外无物、心即理”。哲学家王阳明认为心与物同体,物不能离开心而存在,心也不能离开物存在。在任何一件事情上,心即理,理即规律,掌握了心法,则可以更好地看清事物的本质,才能打好刑事辩护“这一场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