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是
东莞辩护律师应尽的职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矫正判决,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
首先,律师是为这个“坏人”的人辩护,不是为这个“坏”辩护。正比如医生眼里只有救死扶伤没有好人坏人,课堂上老师眼里只有传授知识没有好人坏人,同样在律师眼里也只有依法辩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好人坏人之分。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他只有犯罪的嫌疑,不是罪犯。好人坏人只是道德判断,你了解的情况也许只是道听途所,在不知道真相的前提下,无法认定到底是不是所谓的“坏人”。
最近几十年,我们国家发生不少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和聂树斌案等,当发生冤假错案的情况时,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大家试想一下,比如你或者你的家人成为犯罪嫌疑人,哪怕只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或者帮信罪等,面对审判,这时律师为你辩护,对审判程序、实体进行全方位“挑刺”,让判决更合理、合法,你怎么想呢?
最后,假设确实是坏人,也是公民,也拥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我们也应该站在尊重人权的角度上,公正公平的进行审判、惩罚他。大家试想,如果对所谓的“坏人”都能依照法律,公平公正的审判、惩罚,那么对好人更不会冤假错案。
所以,
东莞辩护律师和法官、检察官的职责是一样,竭尽全力,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